5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出关于血站加强寨卡病毒防范工作的通知,规定4种情形下暂时不能献血。
通知要求,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制度,规定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暂时不能献血:曾有寨卡病毒感染史,痊愈后未满4周者;曾在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或居住,离开寨卡病毒流行区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例如发烧或皮疹并伴有结膜炎、关节痛或头痛或不适),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经去过寨卡病毒的流行区,离开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血站加强对采供血人员进行寨卡病毒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寨卡病毒病原学、传染源、传播途径、感染危险因素、流行区域、感染预兆和临床表现等,提高血站工作人员对寨卡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能力。
通知还要求,各血站应当加强献血者献血后沟通回访,健全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制度,确保献血者献血后一旦发现自己感染寨卡病毒或意识到符合上述延期献血条件的,能够及时告知血站,并施行保密性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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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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